租 船 细 则

  1. 凡租賃遊艇須先付一半租金,方為作實,餘款須於開船前四個工作天以現金付清,付款後不能取消或改期,如有取消或改期,所交訂金概不發還。
  2. 登船人數不得超出登船使用証限額,否則船主有權拒絕開船。
  3. 租船時間由約定船隻到碼頭之時間開始計算(包括輪候泊碼頭時間亦計算在內;每次租用船之航行時間以訂單報價時之地點來回程計算).回程時間須於約定時間準時到達碼頭.
  4. 如於約定時間後兩小時仍缺席,而未有租船負責人之最新指示,則作自動取消論,如租船負責人提出早回航,餘時不另補回費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  5. 有關天氣問題
    1. 如當日出發前兩小時若懸掛三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,為安全起見是日行程只可改期,不可取消。其它情況均不可改期及取消,否則當自動棄權論,而所有費用概不退還。(不論租賃平日或假日只可改為同年度之平日使用而不可要求退款)
    2. 如在出發前兩小時已改掛壹號風球,該船則如期出發,敬請與本公司保持聯絡。
    3. 如租用時間內,旅途中轉掛掛三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,依海事條例及安全起見,船主有權提早回航,餘時將不作補償及改期。
  6. 因船期取消或改期,本會代租賃人預訂之物品及餐飲,因食物已製或其他因素,租賃人仍須自行如期到出發處取回物品及餐飲並自行分發,議定費用,仍要如數付清。
  7. 租賃人如因本身原故或半途退出者,作棄權論,而所有收費概不退還。
  8. 出航前船隻機件發生故障,而未能及時修復,本會將盡速通知租賃人改期或在許可情況下另以相約等級之船代替,如租賃人選擇退款,本公司將該船隻的費用全數退回。
  9. 若航行中機件發生故障,船主當盡其所能送客回航,如船隻時間已逾租用時間之二份一或已抵目的地,恕不另補期,如若補期,亦只可於平日使用,或按比例退還租船金額。
  10. 所有船隻均按照香港法例購有法例規定之各項保險,任何乘客及攜來之財物,應自行負責及本身之安全保障,於出租船上發生任何損傷或失竊,本會恕不負責,但可代安排報警及保險公司處理。
  11. 任何動物均不可以登船,如有發現船主有權拒絕開船。
  12. 船上不可跳舞;船隻上層不準跳水,否則一切傷亡後果自負;雅迪國際遊艇有限公司無須承擔任何的人身安全及法律責任,如有傷亡船上第三者保險不包括在內。
  13. 如有弄髒船上設施 :沙發、裝飾油漆、地氈等 (如嘔吐、便溺、抛蛋糕、開香檳等),均須付清潔費HK$5,000.
  14. 租賃人要確保小心使用船上任何物品或任何附帶設施,該由船長或船員依據使用守則操作使用,如因租賃人或參加者導至任何船上任何物品或任何附帶設施損毀,租賃人要負責賠償該等損毀及責任。
  15. 船上不准攜帶或吸食任何毒品, 如有發現報警處理, 所有費用恕不退還。
  16. 本會將本著以服務忠誠、處事小心公平合理之態度為服務宗旨,及以提供安全航導著重質素服務為目標,並以香港法律為依歸。

參與水上活動之協議

本人乃代表是日水上活動之負責人,本人完全明白及理解水上活動(如 :快艇, 玩香蕉船,Wake Board,水上滑梯,大水泡,彈床等)一定存在對生命及財產之危險而導致意外傷亡,本人及參與活動者必定依據指示及規則活動。如有意外發生,陽光旅遊有限公司無須承擔任何的人身安全及法律責任,與及不會向任何一方追討賠償及追究任何責任。(陽光旅遊有限公司建議租船負責人另行購買水上活動安全保險 )